林业    使用指南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作者信息

专业号:李明辉


李明辉的最新文章:

    微信关注

     
    关注“林业产业论坛”微信号:linyedawosi
    经济林:为什么一定要关注微信?
     

    文章信息

    经济林 > 观点评论 > 历史评论 > 正文

    林农富 林地绿 林业兴

    媒体:东南网  作者:东南网
    专业号:新闻资讯 2014/1/6 8:43:53

     

    作为全国首个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的三明,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近年来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程,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赢局面如何形成

    上月,记者走进位于将乐县城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监控室,只见宽大的显示屏上,一架无人遥感飞机正在森林上空飞行。

    “利用飞机上的高清探头,我们只要轻点一下鼠标,整个森林的情况一清二楚。”金森公司副总经理江贤明说,公司主要从事森林培育营造、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是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十大贡献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12年6月5日上市后,成为我国首家纯森林资源培育型林业上市企业。

    据了解,林权分产到户后,由于存在经营分散、生长周期长、采伐指标受限等因素,林农生产积极性低;而金森公司在技术、资金方面有优势,但林地资源却有限。因此,金森公司成立以来就积极探索尝试各种村、民、企合作模式,力求达到多赢。

    江贤明说,公司在将乐县万全乡上华村拥有林地面积近1.4万亩,而村里除去生态公益林外,村集体和林农则拥有林地1.3万亩。经过公司、村委会、村民三方协商一致后,2009年8月,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成立,全省首创林农以林地入股的“村-民-企”合作的新型生态林业经营模式就此诞生。

    曾任上华村村支书的傅长友告诉记者,村里拥有45.8%的股份。每年公司按股份分红时,村里首先提取应得红利的30%作为村集体收入,剩余的70%则按人口数进行分红。“这样,村里有了固定收入,而林农呢,就拿我家来说,一家三口每年可分得近2000元。”

    对采伐后的林地,金森公司采取合作造林的形式,由林农出地,公司负责出钱,并提供科学管护。等树木成材后,木材销售的收益,林农和公司按三七开进行分成。这样,不花一分钱,不出一分力,林农就可得到收益;

    而金森公司则新增5万多亩的森林资源。“看到公司的经营发展模式与十八大精神相符合,我们更有劲了。”江贤明说。

    “通过成立股份公司与林农合作造林,既保障了林农利益,又扩大了林企的资源规模,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的三赢局面。”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潘子凡说。

    在稳定林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保障林农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三明构建了集体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林业经营模式,促进了商品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据统计,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达422家。

    林业与资本怎样融合

    创新森林资源生产经营方式,进一步夯实了三明林业产业发展基础。为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三明在林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从2013年11月6日正式上市以来,仅一个来月的时间,交易中心的交易额就达800亿元左右!”全国首个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浙商所(福建)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林起烧兴奋不已。

    这是三明市在推进林权证券化,发挥林权证在林木林地抵押、入股、流转等方面的有价证件功能,让林农在资本市场获益更多的又一创新举措。中心集物流、贸易、金融于一体,向国内外客商提供安全快捷的电子交易、仓储物流、金融信息及相关服务,有望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林业商品交易平台和定价中心。

    目前,除了首期已正式上市的杉原木、低密度纤维板、活立木采伐权等品种的即期交易外,交易中心还将逐步推出多个林业相关产品上市。

    据了解,在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林业服务体系等林改配套改革方面,三明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3年,全市林权抵押新增贷款额4.3亿元,1800多万亩商品林森林综合险参保率达95.7%,我国首家林业产业院士工作站落户三明……

    阅读 111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主办单位: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经济林网

    京ICP备05067984号-24

    基于 E-file 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