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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城厢区“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揭秘

    媒体:东南网  作者:朱硕峰
    专业号:新闻资讯 2012/7/8 9:15:29

        一份假合同,成为私人承包“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资本;当地政府一路绿灯,为其骗取国家补贴大开方便之门。更令人惊诧的是,东窗事发后,当地政府动用财政资金替骗子还款,骗子毫发无损,迄今逍遥法外。

    这一连串怪事,就发生在莆田市城厢区。

    炮制一份假合同

    2009年6月10日,莆田市置业果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柯炳林与柯朱村村委会主任柯元森签订了一份《山地承包开发合同书》。该合同载明:“甲方(柯朱村)经全体村民代表、党员干部讨论,一致同意把柯朱村部分山地承包给乙方(柯炳林)综合开发,种植油茶,面积2000亩。”这份承包合同的期限为40年,前10年不收取承包费,后30年每亩林地收取50元承包费。

    柯朱村的“全体村民代表、党员干部”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将多达2000亩的林地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让给柯炳林承包呢?法制今报记者随机采访柯朱村林金贵等村民代表、郑银田等党员代表、柯顺曾等村民,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这份合同是在柯朱村多数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签订这份合同的目的完全就是为了让柯炳林骗取林地,随后以骗取的2000亩林地来申报“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最终达到套取国家资金补贴的目的。村民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有数十位村民联名签字的材料,证明柯朱村村委会未经多数村民同意就将2000亩林地“承包”给柯炳林。

    代表柯朱村与柯炳林签订合同的村主任柯元森告诉法制今报记者:“签订合同是为了申报油茶项目,村里和柯炳林达成协议了,如果申报成功,柯炳林会分一部分钱给村里。现在这个项目中止了,当时签订的承包合同也就作废了。”

    记者调查后发现,柯炳林与柯朱村签订廉价的承包林地合同已非第一次。1999年5月8日,柯炳林就与柯朱村签订了《灵川镇柯朱村逍遥山上林场下山地承包造果合同书》,承包200亩林地,“承包费”却是从签订合同的第16年起“每亩交10斤龙眼”;如果柯朱村违约,需赔偿柯炳林1000万元,如果柯炳林违约,只需多缴纳10斤龙眼。如此怪异的合同,至今仍让柯朱村村民耿耿于怀。

    柯炳林在承包开发逍遥山林地的过程中,擅自乱砍乱伐,建起工人宿舍和养猪场,被省林业厅列为毁灭生态公益林的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省森林公安局多次研究柯炳林侵占林地案的侦办情况,多次派专员前往莆田市督导侦办工作,莆田市森林公安局为此成立了专案组。经调查,2005年起,莆田置业果树有限公司在逍遥山生态公益林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5.36亩,已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

    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戴永祖是“柯炳林侵占林地案”专案组的副组长,他在接受法制今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09年签的那份《山地承包开发合同书》,是“柯炳林为了申报油茶项目虚构补办的。”他还告诉记者:“这份合同要撤销的话,需要柯朱村村民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撤销。”

    不论柯元森与柯炳林私下炮制承包合同的真实动机如何,柯炳林正是凭着这一纸合同迈出了套取国家资金补贴的第一步。

    不见一棵油茶树

    有了从柯朱村“承包”来的2000亩林地,柯炳林开始向林业局申请变更《林权证》。取得“正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的证明”后,结合其他材料,柯炳林开始堂而皇之地为其担任法人的莆田置业果树有限公司申报“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10年5月,该项目获国家林业局、国家农发办批复。由此,柯炳林心安理得地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补助。

    “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原本只是一个幌子,出人意料的是柯炳林胆大包天,在其“承包”的2000亩林地中一棵油茶树也没有种,甚至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过砍伐杂木种植油茶树的行政许可。

    省林业厅的调查文件载明:“2011年2-3月间,为迎接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柯炳林雇佣挖掘机对果园上部边缘地带原来种植芒果的林地整坪挖穴,准备改种油茶。3月6日,莆田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派员制止其挖掘作业。”

    一棵油茶树也未种的“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为此曝光于天下,被省林业厅、省发展与改革委等部门定性为“套取国家资金”。而此时,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共计120.8万元已按时下达城厢区财政局,城厢区财政局、林业局已拨付给柯炳林的莆田市果树置业有限公司55.826万元。拨付款项需要经过林业局、财政局、农发办等多个部门盖章。难道这些部门在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时都没有发现一棵油茶树都未种的事实吗?为此,记者采访了莆田市城厢区林业局局长许建新。许建新称自己刚上任不久,对此事不是很了解,又坚称该项目当时肯定经过林业局的验收。当记者要求其出示验收报告时,许建新称当时验收的工作人员下乡挂职了,无法出示。城厢区财政局办公室的欧主任则告诉法制今报记者,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都盖章了,财政局只好盖章放款。“出了这种事情,责任在林业局!”

    一棵油茶都没有种的“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是怎样通过验收?又是怎样取得五十多万元的财政拨款?竟没有人能说清楚。

    财政局当“冤大头”

    2011年9月,“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被终止,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农发办责令莆田市置业果树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已下拨的项目工程进度款5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5.826万元上缴至莆田市城厢区农发专户。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柯炳林并没有按时还钱,而是由城厢区财政局将55.826万元垫付给了莆田市财政局。

    城厢区财政局为何乐当“冤大头”帮柯炳林还钱?面对记者采访,城厢区财政局办公室的欧主任表示不知情,并称:“此事需要采访局长,但局长在监考会计考试,没法接受采访。” 谁来查处此案

    省林业厅在《关于莆田市置业果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有关问题调查情况》中明确指出,柯炳林在申报和实施“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求莆田市城厢区“对项目申报是否违法违纪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依法依规处理。”

    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对柯炳林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呢?

    戴永祖告诉法制今报记者,柯炳林侵占林地案已经被刑事起诉,目前已在城厢区法院审理。至于套取国家资金一案,应该由检察院查处。

    莆田市公安局法制科潘科长接受法制今报记者采访时说,本案的违法行为涉及几方面:如果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下发项目资金,涉嫌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如果柯炳林成立公司目的只是为了套取国家资金,就涉嫌诈骗;如果柯炳林的公司不单为了套取国家资金,以公司名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就涉嫌职务侵占。潘科长告诉法制今报记者:“柯炳林侵占林地的案件和套取国家资金的案件是相关联的,检察院在调查柯炳林侵占林地案件时可以就套取国家资金一案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继而对柯炳林并案追诉。”

    法制今报记者随后走访了城厢区检察院,该院相关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

    经记者多方求证核实,柯炳林利用莆田置业果树有限公司名义套取国家资金55.826万元一事,目前尚无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城厢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及柯炳林的刑事案件只有侵占林地一桩。柯朱村村民就柯炳林套取国家资金一事已经举报数十次,但司法机关始终不予受理。

    究竟虚构的项目是如何通过验收套取项目补助款的?城厢区财政局出于什么目的帮助柯炳林还款?套取国家资金的柯炳林能否得到法律的严惩?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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