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使用指南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作者信息

专业号:经济林资讯


经济林资讯的最新文章:

    微信关注

     
    关注“林业产业论坛”微信号:linyedawosi
    经济林:为什么一定要关注微信?
     

    文章信息

    经济林 > 观点评论 > 综合评论 > 正文

    经济林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媒体:新浪博客  作者:中尧七彩庄园
    专业号:经济林资讯 2014/4/6 12:49:42

        1 经济林果品的质量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果树发展趋势是减少栽培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进行集约化栽培,而我国当前的情况正好与此相反,还在不断扩大种植面积,而大量果园单产低,投入市场的果品质量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且出口价大大低于其他国家,据香港市场反应,我国大陆产的甜橙在港售价仅为3060港元/吨,而美国甜橙为5280港元/吨,我国香蕉为1453港元/吨,马来西亚香蕉为4762港元/吨。在国内市场上,由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果品质量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致使大量国外优质果品进入中国市场,尽管其价大大高于国产果品,但仍然俏销。如1994年我国苹果出口为10.7万吨,而当年进入中国的外国苹果却高达12.5万吨,成为该年世界第6位苹果进口国。当前良种在推广应用上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 生产规模分散,不利于形成产业规模
        我国经济林生产经营分散,分散型经营不利于良种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利于建成规模化的商品生产基地,更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从而也难形成规模化的产品集散市场,导致销售成本提高和原料产品因销售不畅而耗损比例大。因此,当前太分散的经营方式下不利于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市场完善的产业体系,也不利于提高质量和创立品牌。
        3 采收及采后管理薄弱,产品消费群体单一,传统消费习惯难以短时间内改变
        长期以来经济林产品的消费群体仍然是以城市、城镇消费为主,广大农村消费比例低且消费群体尚未形成。    我国经济林产品产量和消费量均呈上升趋势,但产品产量的上升要超过消费量上升,在出口仍无很大增加的前提下,必然产生相对过剩,所以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售卖难的现象。
        4 无规划发展普遍存在,经济林林种产品类同化
        我国经济林树种丰富,但大多数仍处于野生状态,用于栽培的树种仍然不多。其中板栗、银杏等树种更是到处栽植。品种趋同发展造成特色丧失,同时没有新的出路,结果导致生产过剩,效益下降。苹果、山楂、柑桔等树种也出现了类似问题。
        生产缺乏科学规划,许多地区发展树种和品种,采取“追随”行动,人家搞什么他也搞什么,缺乏对市场的长远考虑,等建成投产时,却发现市场已开始过剩,而本地许多独特的、可以标新立异的东西,如一些名、特、优树种、品种、地理优势未能得到发挥。
        5  科研延续性不强导致创新乏力
        基地建设问题,而基地建设的突出问题是“良种良法”程度低,老、密、残次林分比例大,总体上单产低,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是三十年前用籽播实生苗栽植或其大树飞籽成林的,板栗大部分是用嫁接苗栽植的,在木本粮油经济林中算是“良种良法”程度较高的,产量也高一些,盛产期的板栗园平均亩产约200斤,而“良种良法”程度高的板栗亩产量可达到400-800斤。培育技术进展较为缓慢,由于无性繁殖没有达到真正实用化,不但良种化工作没有进展,产量仍然不很稳定,有待于加强。
        6  构建经济林现代化产业技术受到制约
        林地承包确权到户以后,农民想发展没资金,想致富缺技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林改配套政策,帮助农民发家致富。譬如加大金融和保险的支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合理的、科学的采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流转制度,使农民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走合作经营的路子。

    阅读 991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主办单位: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经济林网

    京ICP备05067984号-24

    基于 E-file 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