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经济林实用新技术、新理论培训班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经济林专业号:经济林
2010/5/27 16:51:40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经济林新技术、介绍新理论和新信息成果,提高经济林产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在2004年6月上旬举办全国经济林实用新技术、新理论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
1、我国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我国经济林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和发展战略对策;
2、我国林业建设的最新科技成果,近几年培育和引进的经济林新品种、新技术成果特点、推广情况及前景分析;
3、国内外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基本现状,申报经济林原产地域产品保扩的意义、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4、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现状和特点,主要经济林树种的病虫害发生趋势、特点和防治方法;
5、国内外经济林产品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特点、生产经营与管理要求;
6、中国经济林信息网络结构、功能、操作技术和使用网络了解国内外市场供求信息等。
培训方式:
培训以专家授课、实地考察及研讨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人员
1、各省林业厅(局)主管经济林业务的处长1名;
2、各省经济林主产区的地(市)林业局主管经济林业务的同志各1名;
3、被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经济林示范县(市)林业局局长(或主管局长),凡被命名的县数超过10个以上的省,至少选派5名局长参加;被命名县数在10个以下的省,至少选派3名局长参加;
4、被省指定参加培训的县,还可选派1-3名(镇)林业站长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04年6月7日报到,6月8日至12日培训,共6天(学习安排见附表1)。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街290号国林大酒店。
培训费每人1600元(含伙食费、考察费、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住宿费自理。
四、有关要求
1、请省林业厅(局)经济林主管处长负责带队;
2、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应是从事经济林行业管理或技术骨干;
3、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携带本单位经济林主导产品的文字材料简介和相关照片;
4、请各省林业厅(局)经济林主管部门统一将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名单回执表(附表2),于2004年5月27日前报到湖南省长沙市中南林学院科技处;
5、需接站的学员,请提前与长沙市中南林学院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王桂芝 全志刚
电话:010—84238559
传真:010—84238519
长沙市中南林学院科技处 张江 赵坤
电话:(0731) 5623219
传真:(0731) 562315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长沙市国林大酒店电话:(0731)5170888
附表:1.全国经济林实用新技术新理论培训班日程安排
2.全国经济林实用新技术新理论培训班回执表
文件细则:http://www.efic.gov.cn/zfxx/(2004)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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