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201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发展规划(2014-2018)》,决定启动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8号)及辽宁省林业厅、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林字〔2014〕9号),对经济林树种(品种)、补助范围及标准、工程实施与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2015年,凤城市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将继续开展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建设面积5.45万亩。其中,新植3.55万亩、改造1.9万亩。
二、政策要点
一是耕地新植经济林。在耕地上新植大果榛子、苹果、梨、桃、蓝莓、树莓、刺五加、刺龙芽、沙棘,在坡耕地上新植板栗、红松等经济林树种补助600元/亩;在耕地上新植葡萄、猕猴桃(软枣)及其它经济林树种补助300元/亩。
二是荒山新植经济林。在荒山上新植大果榛子、刺龙芽、刺五加、树莓、蓝莓补助600元/亩;新植板栗、红松、苹果、梨、桃等补助400元/亩;新植沙棘、葡萄、猕猴桃(软枣)等其它经济林树种补助300元/亩。
三是采伐迹地新植经济林。在采伐迹地上新植大果榛子补助500元/亩,新植其它经济林补助300元/亩。
四是经济林改造。经济林改造(嫁接)补助300元/亩。
三、苗木要求
严格按照各经济林树种的《苗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进行选苗、用苗,全部采用Ⅰ级苗营造经济林。在采购和使用经济林苗木时严把以下质量关:一是苗木采购单位或个人在采购苗木时,必须与苗木销售单位签订苗木购销合同;二是采购和使用的经济林苗木要有“四证一签”,即: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林木种苗标签;三是从外省调运的种子苗木,必须有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出具的《植物检疫要求书》和省种苗站出具的《相邻省区引种许可》;四是各建设单位要做好苗木起苗、运输、假植、栽植过程中的保湿,采取必要的栽植技术和措施,确保苗木成活,提高成活率;五是要优先采购和使用林木良种培育的经济林树苗并且是Ⅰ级合格苗;六是尽量采用本地培育的苗木,在本地苗木不足情况下,可到附近的地区购苗。
四、验收标准
(一)新植标准
1、栽植密度标准。栽植密度验收标准以经济林栽培技术标准(规范)为准,低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2、苗木标准。Ⅰ级苗使用率达到100%。苗木必须具备“四证一签”及苗木购销合同。
3、成活标准。造林成活率在85%及以上为合格面积。
4、严禁种植高棵作物,例如玉米、高粱等。可间种部分矮棵作物,例如黄豆、辣椒、土豆等,间种的矮棵作物要距离树干基部30cm以上。
(二)低效林改造
1、改造比例。嫁接植株数量占全园植株总数量的30%以上。
2、成活率。嫁接分枝(芽)成活率≥60%,株成活率≥80%;补植成活率≥85%。
3、林相较整齐,长势较好,缺株率<30%。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